来源:南方动漫网 日期:2006-10-14 19:48
近几年,关于映像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延长的是是非非,相关的议论不断增加着。在这样的背景下,富士通系研究所之一的富士通总研经济研究所,以人气动画片《机动战士高达》为例,发表了关于延长著作权保护时间的研讨文章,一个对著作权物进行追加投资的最优化改进方案的报告。
报告的题目为《媒体·内容的最适合著作权保护期限:高达的方法》,文章从对动画片内容特有的着作权作品的追加性投资,对著作权的价值带来的影响为中心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报告,基于著作可以通过追加投资来提高价值这样的理论,来表明如果设置固定的著作物保护期限,将会阻止追加投资著作权物重新产生著作权价值的情况。报告并非是建议将著作权期限无限延长,也不支持著作权期限的缩短,而是表达著作权期限应该与投资和追加投资相联系,从经济方面来评估作品的合理著作权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美国版权法则规定的著作权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七十年。